发布者:人事处发布时间:2024-07-08浏览次数:307
校直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中共威海市委教育工委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威海市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》要求,由各单位推荐,人事处、教务处等部门评选,学校审核通过,决定推荐姜燕(马克思主义学院)、石东也(教育学院)、刘美芳(信息工程学院)三位教师参加威海市优秀教师评选,特此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4年7月8日——7月12热。
公示受理电话:0631-391707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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