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学院人力资源规划建设,深化人事工作改革,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。
二、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与调整,实施定岗、定编、定责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院各类人才的引进、内部人才开发、人员晋升聘任和调配管理。
四、负责学院教职工内外部培训培养、在职进修、人才交流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。
五、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、奖惩、请销假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教师资格认定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、聘任及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院薪资福利分配制度改革,开展学院日常薪资福利核定发放、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办理。
八、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、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,上报人事各类报表。
九、负责外籍教师、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劳动合同及临时用工管理。
十一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